会受牵连。
“那要在这里等朋友?”白陆轩问道。
孟清也犹豫了,在这里等,也许等不到佟子默,可是去找,也许难度更大,但是在这里等着,也许就错过了离开的最佳时机。
“那不等了吧……”孟清喃喃道,正要迈开腿走。
“清清,你不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一定要赶着带我走?我是视力不好,但我听得到声音,刚刚那奇怪的声音,是不是信号弹,你是不是知道什么?”白陆轩拉住孟清。
孟清低下头,想了想,还是告诉了白陆轩实话:“人类要来屠城了。”
“其实你不用瞒我,我对这里没有感情,不管什么理由,你要我走,我一定会走。现在,在这里等你的朋友吧,不然你会遗憾的。”白陆轩说着,就地坐下,也不嫌这地上脏。
孟清也坐了下来,解释道:“我是怕时间来不及了。”
“如果来不及了,死能同穴,也是不错……”白陆轩一如既往笑得淡然。
其实对他来说,生死早已无差别,说什么自己可以死,孟清要活着这样的话,他做不到,若是孟清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可眷恋的,那他也许还会放下她自己去死,但是,他知道,他们俩都是一样的,已经无牵无挂,只要在一起,生死无差。
却没想到,还未等到佟子默,却先等来的白大仙,他正拿着孟清甩给他的猪蹄,不知如何是好,看到孟清和白陆轩,便嘿嘿地笑着跑来,把猪蹄往孟清面前一摆:“交给你了。”
孟清白了大仙一眼,这个家伙关键时刻扔下自己只顾猪蹄,现在却还想让自己给他弄吃的。不过,孟清一直都没吃东西,也饿了,将猪蹄接了过来,命令道:“生火。”
大仙没别的本事,生火却还是一流,一道符纸,再念点咒语,这火就有了,然后,烤猪蹄!
这猪蹄烤得香味四溢,不远处,佟子默怀中捧着一双女子布鞋,闻着味道,立马便奔来了,然而当他找到孟清,看着孟清脚上那一双干净的鞋子,再看她身边的那个纤尘不染的男子,他又把鞋子给藏了起来。
孟清抬头看见站在自己面前一身都是脏兮兮的佟子默,便知这失散的一天,他肯定也遇到了许多危险。
“来,吃饱了好逃命。”孟清招手让佟子默坐下。
佟子默还是坐下来了,其实他心中还是感动的,她最终还是在这里等自己,就这一份心,足够了。
末世,丧尸之城,一片颓败冰冷,这战争前的一抹人间烟火,弥足珍贵,却转瞬即逝。
一记大炮攻陷了丧尸城的城门,硝烟味让丧尸们惊恐,慌乱地四散逃开来,有稍微聪明的,想到自己的王,却也是乱窜,低等的丧尸们呜呜作响,不过,他们其实也不懂恐惧和痛楚,不过只是硝烟味激发了他们人类的本能而已。
而这边吃着猪蹄的四人,听到炮声也惊地站起来。
“这么快!”孟清拉起白陆轩的手。
“丫头,你知道怎么回事?”大仙还念念不舍自己的猪蹄。
“嗯,人类游击队,来攻城。”孟清简单的解释道。
“丫头你不早说!”大仙赶紧把手里的猪蹄啃干净。
孟清也不解释,跟大仙重逢以来,他哪里给过她机会好好说话啊!
“快走吧!”
白陆轩牵着孟清走在了前面,大仙和佟子默也不甘落后,跟了上去。
游击队的战士已经进城,他们都经过专业的训练,爆头,懒腰砍断丧尸,动作都迅速敏捷,虽是如此,丧尸们却数量庞大,不知恐惧痛楚,双方竟势均力敌。
其实,灭丧尸若只是屠城这么简单,那这末世也不会是末世了。然而这次屠城究竟意义何在,也许只有那高高在上坐镇指挥的所谓人类高层才知道。
丧尸城外,西装革履的男人坐在迷彩战车内,嘴角浮起冷笑,脸颊陷出深深的漩涡。
“发现没有?”他对着耳麦问道。
“发现了!离城门还有两百米。”
“很好,先包围,我随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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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大结局,觉得很对不起大家,大家可能觉得造梦师会是很长的故事,事实上我原本也计划很长,后来扑文后,便删了许多中间关于经商的娱乐的支线内容,变成纯悬疑的文,只剩下主角的身世这一条线。关于大结局,我不敢说太多,其实,大家把“不是大结局”那一章当作结局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