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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关于毒(建议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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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我只记得巴郎子一直在我耳朵边大喊,阿达西,阿达西……

    后来我知道,阿达西是朋友的意思。

    我睡了一觉,半夜我才醒来。

    我的头枕在巴郎子的腿上,头上裹着卫生纸和塑料袋,我俩就坐在车站门口。

    他很高兴,又叫又笑的,但我根本听不懂,也没心情笑。我告诉他,钱和票被抢走了,我们哪儿也去不了了。

    但他给我了惊喜,他从怀里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袋装面包和一袋牛奶,又拿出皱巴巴的八九十块钱。

    他让我吃面包喝牛奶,然后把钱给我,说跑椅子,我知道是车票的意思。他让我拿钱再买票。

    我很吃惊,问他哪儿来的,他比划了一个夹手的动作——偷的。

    我当时还很高兴,有这技能你不早说?咱俩直接吃大餐做硬座,还受这苦?

    当时哪里有什么是非观念?所以我想到就直接给巴郎子说了。然后他就摇头,撩开衣服给我看后背。

    说实话我当时镇住了!他的后背有一块血肉模糊的,黑乎乎的,看上去十分揪心。

    他比划说,刚才偷钱,让人拿大树戳的。

    什么大树?木棒而已。

    他又掀起裤腿和袖子,果然青一块紫一块的。

    他到底怎么偷钱,怎么被发现,怎么被揍,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但我当时吃面包喝牛奶的时候流眼泪了。

    在那个车站,巴郎子照顾了我整整两天!

    第二天晚上他当着我的面挨揍!那帮抢我的兔崽子又来了,我指给巴郎子看,被那帮人发现,过来警告我,嘲笑我。一个小崽子拍我脸的时候,巴郎子动手了。

    自然是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揍。

    我记得我扑过去帮忙,但不知怎么的反而是最后被巴郎子把我压在身子下面,挨揍的都是他。

    好在他们这次没有动榔头,而且保安骂了两句,把他们骂走了。

    事后巴郎子跟没事人一样,还跟我嘻嘻哈哈的,我也没心没肺,只是当他是最好朋友。

    第三天,我们买了去甘谷的票。上车时,列车员拉着我们对一个乘警说:“看好他们,到甘谷就把他们赶下去。”

    我的头上至今留着被榔头砸下的深坑,但那次抢劫我只是痛恨没实力报复那群兔崽子。而列车员的这句话我这辈子忘不了。因为就是那一刻我意识到,这世界的恶意是那么可怕和残酷。

    也就是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巴郎子之前保护我,照顾我,救我,这是多么难得。我俩萍水相逢,他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没有,他拼死保护了我。他给偷钱给我吃牛奶面包,给我展示伤口的时候还笑得很开心……

    如果有耐心看到这里的书友,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觉得主角救秋堤一点也不毒了吧?

    因为主角是巴郎子,而我是秋堤。我知道这世界有很多恶意,但我也遇到过很多善意满满的人。郑州火车站的派出所警察自己掏钱给我买肉吃,买好喝的,北京出站口的女检票员抓住了我,对我说:“孩子,我放你走是害了你。你等一会儿,阿姨忙完请你吃好吃的。”但我还是跑了。

    还有巴郎子。

    我至今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叫我阿达西,我叫他巴郎子。

    我们在甘谷又被赶了下来,那时我们才知道我们坐车做错了方向。我们已经没钱了,我们决定走回去,

    一路上,我们沿着铁轨走。他找了两个方便面碗,做成两个帽子,我们戴着方便面帽子,有火车经过我们就站在路边敬礼。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他教我唱维语歌,我教他唱水手,我们都学会了。一路上我们就唱着这两首歌,钻隧道,过大桥。渴了就找河水喝,饿了就去附近的村子偷吃的,那是我最难忘的一段旅程。

    最后,我们扒上了一辆货车,又回到了兰州。也就是在那里,我们分开了。

    他被一个维族人带走了,维族人很团结,他们在他乡都互助。

    但维族人肯定不会带我,因为我是汉族。巴郎子跟他吵,结果挨了一巴掌。最后巴郎子说了半天,那维族人掏出五十块钱来。

    巴郎子把他的数字BB机和五十块钱都给了我,把我抱住,跟我说听不懂的话。结果可能抱我的举动激怒了那个维族,他一把拉过巴郎子左右就是两个耳光,然后直接强行拽走了。

    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我跟上去,但立刻被维族人警告。就这样,我们分开了,再也没见过。

    十几年过去了,那段经历对我来说太宝贵了。我忘不了巴郎子,忘不了当我绝望地躺在公厕门口,他出现喊着阿达西的场景。我忘不了他扑在我身上,抱着我的头替我挨打的场景。我更忘不了我们唱着水手,带着方便面桶帽,对路过的火车敬礼的场景。

    为了认识一天的一个陌生人,到底该不该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不会拼死相救,可有人这么对过我。我希望我也可以这么做,但我之后就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我也不确定当真正面临这一刻的时候,我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

    这就是我写这段情节的整个思路,不是因为秋堤是女主才救她,也不是主角圣母。从后来主角杀恶汉,灭越南帮就能看出来,主角一点也不圣母。

    我只是觉得,舍己救人这种行为不应该是“毒”的,而应该是爽点,所以才这么写了。因为现实里我们很多人没勇气这么做,但我们难道不应该敬佩这种精神吗?

    难道在小说里YY一下这种精神,都成了剧毒了?

    当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思考角度和处事准则,我没能力改变任何人的想法。我只是希望书友们在读到主角舍己救人时,不要下意识就觉得是剧毒。秋堤和主角一路共患难,就像我和巴郎子一样。我和巴郎子,秋堤和主角,我们之间都不算陌生人,我们之间有感情,这感情很珍贵。

    最后,这段情节其实在第五十六章借着马军的回忆给出了解释。我把原文贴下来,算是对这篇单章的一个总结。

    他想到黄老和他有一次谈论起巫鹏,曾不无感慨地道:“社会变啦,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变得越来越谨慎和吝啬了。现在的人啊,遇到事情总是下意识先想着保护自己,再想其它。老话里说的侠义,说的道之所在虽死不悔,人们全都当做是放屁……”

    “鹏仔是这个世上十分稀少的侠义之人,他有他的道。你这个小警察虽然也不错,但比起鹏仔,你还差得远呢。怎么?你不服气?我问你,如果你不会水,遇到有人快要淹死了,跟前又没有别人,你下不下去救他?哈哈,你在犹豫?换做鹏仔,一定什么也不想就跳进水里去救人!”

    “你以为他傻?呵呵,你以为他不知道弄不好还要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吗?就是因为他知道,还选择跳下去,这才叫侠义!唉,可惜现在人都跟你一样,都当鹏仔这种人是傻子。想想也是,十有八九送死的事情,傻子才去做……”

    “不过傻子就傻子吧,当那些嘲笑鹏仔的人真正面临生死时,那一刻他们会多么希望出现鹏仔这样的傻子,不计后果地救下他们。到时候再看看,谁是傻子?”

    “我理解鹏仔,侠义之人不一定是老好人,但只要他认为该做的,他就一定会去做!小警察,我知道你对鹏仔杀人心有不满,但你讲法律,他求侠义,这是两码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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