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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愚笨”的兽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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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来说,简单好使,能快速培养曲射炮手的50掷弹筒绝对是蓝芳军队的第一选择。

    因此在蓝芳人民共和国的科里城,伊桑霍看着其中一个手下用掷弹筒发射了一枚手榴弹,就能把一群巨蜥炸得四散奔逃,他是忍不住地竖起大拇指称赞起来。

    “爸的东西……还真够绝的。”

    伊桑霍现在对于蓝芳军队为什么不装备铭恩王国推荐的60毫米口径的迫击炮总算是有一个最直观的理解。首先,蓝芳人穷,能不要对外买的东西就尽量自己研发,自己制造,趁现在外部环境没那么恶劣,经济发展的国策逐渐取代军事建设。

    毕竟,大家都懂打仗就是烧钱的行为。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战争是绝对没有办法打下去。否则连自己手下的战士都发不了薪水,那战士的战斗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再根据目前的蓝芳经济状况,像他伊桑霍这样的战士有不少都是把每个月的薪水换成各种生活必备品补贴给家里头,例如他就是给家里屯高粱米跟食盐,或者布匹跟糖之类的物品回去的。

    钱什么的,至少在他个人眼里还不如一袋米重要。蓝芳要想富裕起来,熬一百到两百年时间吧。

    同时他也明白为什么自己父亲他们不太愿意让半自动步枪投产,大多数冲锋枪对外销售(蓝芳人在16×60毫米猎枪弹投产后,军警部门大多数使用泵动式猎枪)的原因,那就是在节省每一发宝贵的弹药。

    “队长,巨蜥的尸体……”

    “老办法。用绳钩钩过来!只要发现还能动的,巨蜥脑袋补一枪!”

    “是。”

    为了确保安全,即使再节省每一发宝贵的弹药,他们这些负责开拓新城镇的蓝芳人该用子弹的时候不能有任何的犹豫。无论再怎么样,人自身的生命永远第一,该舍得的时候,不能有任何的犹豫。

    砰!

    “别用步枪!用手枪打!步枪子弹以后有用!”

    当然,在用什么武器进行工作的时候,他们蓝芳人还是得好好考虑究竟用什么类型武器的。像步枪这样远中近都能使上的,属于军队,以及其他需要用枪的人士的第一选择。尤其是发生战斗的时候,只要身上有步枪的士兵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步枪,而不是找手枪或者冲锋枪,甚至是有效射程不会超过50米的猎枪。

    即使他也听说诺林商行有一种子弹上面刻有螺旋纹,能够使子弹可以在滑膛枪管里作出自转运动的独头猎枪弹,但是他伊桑霍无论如何都不会给自己搞这么一个玩意给自己的雄鹰猎枪上。因为步枪才是他唯一放心,也是最为高效的杀敌利器(巴罗通用机枪的功能在于压制,不在于精确射击;而达尼大口径重机枪的功能在于远距离的威胁,与击破轻装甲目标)。

    因此,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友伴骑枪,搞得不好,到他去世的那天,这枪得流传到自己孙子辈。没办法,步枪一定型,要改估计得反复论证个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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