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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传球版洛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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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一强,可以被视为好球员。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破坏对方防守阵型,可以被视为球星。

    用一对一能力吸引包夹,并能合理分球的球星,可以被视为核心。

    ……

    冯筝在奔跑。

    篮球场长28米,宽15米,在40分钟时间里始终有10名球员追逐唯一1枚篮球,假设每队正好能够拥有球权一半的时间20分钟,某一名球员从开局到终哨都留在场上,将20分钟再除以球队上场人数5,那么这名球员控球的时间大概是4分钟。

    冯筝变向,在右侧底角三分线附近绕过郭无忧。

    所以我们打一整场摸到篮球的时间或许不过4分钟而已,再刨去投篮、传球等球在无人掌控状态下的飞行时间,或者除掉出界、捡球、死球等状态下的无用时间,当然还有些情况,比如你没有得到队友的认可,始终你听到的不过是“去抢篮板”、“别挡路”、“过来给我挡人”此类消极的混账话,那么只好恭喜了,因为你摸到球的时间还要远远小于4分钟,这个结果是否跟你印象中的持球时间有所出入呢?

    冯筝加速,冲刺到篮下躲过舒不知,再绕过曹飞。

    原来一场比赛篮球呆在我们手里的时间不过寥寥,那么问题来了,你还会为了屈指可数的机会奔跑整个40分钟么?

    冯筝反跑,在另一侧底角绕过洛秋夜,瞄着45度三分线冲去。

    每个人的答案应该都不尽相同吧,就像小时候某个特别的时刻我们有感而生的某种情绪,从那之后便成了我们的梦想一样,多少人会为其奋斗拼搏终生,又有多少人任其消散凋零无奈放手呢?到底是坚持的痛苦更痛苦,还是放弃的痛苦更痛苦?

    冯筝接到邹孝莘从中路分来的传球。

    无论在成长路上我们放弃了多少,至少我们成长的目标不仅仅是老去,就像冯筝认为他打篮球的最终目的就要去争取胜利,哪怕对手强大无比,哪怕连摸一下球都要跑上几十米,只要能赢,哪怕……

    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到,冯筝迅速将球传给已经抢占低位了的洛秋夜。

    哪怕将全力拼到的触球机会拱手让出。

    69:73,聚友落后四分,洛秋夜获得低位单打机会,而他的对手正是此前令他无比难受的谢琦。

    在第四节前三次进攻里,谢琦的出色防守令洛秋夜一无所获,他是死党团,甚至全升级赛中防低位最好的外线球员之一,而最令对手头疼的不仅仅是谢琦,死党团其他队员随时都可以为谢琦提供支援,尤其是内线舒不知和外线何涛(试想邓肯和基德同队将营造出怎样的防守氛围,感慨下当年呆呆有机会东游联手基德,但最终还是选择终老马刺,铸就马刺20余年从未缺席季后赛的辉煌成就)。

    所以洛秋夜面对的不仅仅是谢琦自己,还有舒不知跟何涛两个随时蠢蠢欲动,一言不合就包夹的家伙。

    但冯筝刚才的长距离跑动却改变了死党团的防守阵型,老队友们哪里肯放松对他的关注,何涛从半场便开始施加紧逼,冯筝将球传给中路邹孝莘,向右路底角迅速移动,同时郭无忧从另一侧也跑至底角,为冯筝做了个成功的掩护挡住何涛,迫使何涛不得不选择换人改跟郭无忧,而在屁股后面紧追不舍的人变成了红胡子佟真。

    防守并非佟真强项,但他绝不是不会防守,认真起来的红胡子也会很可怕,尤其在盯冯筝的时候。

    不过让佟真跟自己对位还不是冯筝的最终目的,他继续跟洛秋夜做了一个无人挡拆,意图把防守更好的谢琦吸引过来,让洛秋夜在底线“欺负”佟真。

    其实聚友能想到的战术死党团也有人能看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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